各申报人:
申报人递交的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的生产规模已经整理完毕现予以公示。请申报人核对,请相关申报人在2007年8月25日16:00(周六)前对有异议的品种提出申诉,因时间较紧过期不予受理(外地申报人可以传真件方式提交)。
附件: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的生产规模公示
传真号:022-24538174
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组
2007年8月24日